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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是怎么写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2年6月27日  深圳劳动律师   http://www.clsxls.cn/

 王律师,深圳劳动律师,深圳劳动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是怎么写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要对伤者做出伤残评定的,伤者对伤残评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那么,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是怎么写的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是怎么写的

  申请人:李x胜,男,汉族,1948年7月18日出生,户籍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xx社区442号,行人,身份证号:37022119480718xxxx,联系电话:1373093xxxx

   被申请人:宋x江,男,民族:汉族,1986年2月10日出生,户籍地: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常乐集乡常乐集行政村常东村xxx号,现居住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旺疃社区,系鲁BE66xx小客车驾驶员,身份证号:37292219860210xxxx,联系电话:13295406xxx

  被申请人:宋x旗,男,民族:汉族,现居住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旺疃社区,系鲁BE66xx小客车登记车主,身份证号:3728221950806xxxx,联系电话:13156482xxx

  被申请人: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公司地址:xxxx市山东路117-16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95511

  申请事项:

  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出院后护理时间三项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13年8月2日19时30分许,被申请人宋x江驾驶鲁BE6xxxx小客车沿田旺路由北向南行驶到凯昀轩购物中心路口左转弯时为躲避其他车辆驶入路左,将正在路上打扫卫生的行人李x胜撞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到城阳区人民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4天后按医嘱转入青岛大学医学附属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17天。这次事故给申请人造成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右侧第8、9肋骨骨折、头部外伤、身体多处挫伤等损害,故申请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及出院后护理时间三项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xx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胜

  代理律师:王xx

  2013-9-17

;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办理程序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三、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鉴定

  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是怎么写的;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鉴定申请书首先要写清楚申请人和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写清楚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著名申请人和日期。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应该对受害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商讨赔偿金额。做伤残鉴定要注意什么什么时候去做伤残鉴定比较合适哪些情况不能再申请鉴定为你一一解答,欢迎大家来阅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什么时候去做伤残鉴定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

  但是,有的地方的法院要求有内固定的受伤人员,在取完内固定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当事人提前做鉴定的,伤残鉴定一律无效。因此,伤者在做鉴定前,要咨询律师的意见。

  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综上所述,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等四种情形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