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7年7月,长武 县电力局女出纳谢某在西安住院治病期间突然不辞而别,且去向不明。电力局随后对账务进行核查,发现谢某经手的账务上亏缺50多万元。当地检察机关随后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谢某正式立案侦查,经过大量排查走访,警方于2007年8月在广西将谢某抓获。
经公安机关查实,现年44岁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总计挪用公款51.8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除她本人在案发后主动上缴以及警方追缴的10余万元现金外,其余已无法追回。日前,长武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2年,谢某当庭没有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