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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拟聘督导员监管“两车”停放点三次违规取消代管点资格

2016年3月23日  劳动法律咨询   http://www.clsxls.cn/
摘自《东南快报》2008-4-9 本报记者 林春长 实习生 郑旭光通讯员 许流钦 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乱收费、寄车不给票、占用盲道……最近,市民反映市区一些“两车”停放点管理有点乱。据悉,4月1日至6月底,福州市城管部门将开展“两车”停放点整治活动,并有意在各街道聘请督导员,代管点三次违规将被取消资格。一些停车点乱收费据了解,目前全市“两车”(自行车、摩托车)共有200多万辆,市城管局原先确定市区400多个停放点,其中代管点100多个,非代管点300多个。今年年初,开始实施的《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两车”停放点进行重新核定规划。经调查发现,许多路段停放点“划线定位”没有完全落实,车辆乱停放现象时有发生。福州市城管局市容处副处长叶连生表示,近期他们发现部分代管点未竖立标价牌、乱收费、寄车不给票、占用盲道等问题,为此将展开整治行动,但具体以市交警部门重新定点划线后的“两车”停放点为准。三次违规将被取消资格叶连生表示,城管部门将会同物价、地税、交巡警部门,不定期对代管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记录在案,违规的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管理办法》规定,代管点未树立标价牌、乱收费,不给发票,发票三联单未加盖承包点印章、代管员上班未佩挂工作卡、多排停车、占盲道等达三次以上的,将取消其代管的资格。对于单位门前设置的非代管点,未由使用单位与执法局签订非代管点管理协议,未派人看管车辆、占用盲道、车辆停放秩序不到位等问题,将取消该非代管点。台江区执法局两车管理科科长郭强表示,在经费到位的情况下,他们会考虑聘请督导人员对“两车”代管点进行监管。下一阶段,城管部门将对在临街门前空地、人行道、公共场地自设点等路面随意乱停车的现象进行处罚,或者统一将车搬到指定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