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亭街一商家被责令现场整改
2016年4月30日 劳动法律咨询 http://www.clsxls.cn/
本报记者 汤淌 通讯员 许流钦 文/摄 本报讯 再过10天,《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昨日,市市容局联合各区城管执法局进行试执法,中亭街一商家因违反新规被责令现场整改。 昨日上午,福州市市容局和各区城管执法局共600人在台江中亭街宣传新规时,发现一家店面正在装修,门前的人行道上堆放了许多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当即告诉店家,根据旧的门前三包协议,对此类行为会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而根据新规则可处以200元~1000元的罚款。不过,昨日以宣传为主,并未按新规进行罚款。 “之前和商家签订‘门前三包’协议,更多的是靠商家自觉,缺乏强制性。”台江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光旭表示,新规有强制性,责任人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办法》规定要求之一,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将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严重的,将对责任人予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福州晚报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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