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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设广告牌最高罚1万元

2016年5月30日  劳动法律咨询   http://www.clsxls.cn/
本报讯(记者林春长通讯员许流钦文/图)未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将面临被拆除并处罚款,最高处罚金额可达万元。   昨日,福州市市容管理局组织的4支广告拆除队伍,拆除了位于福州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和二环路上的12面违法广告牌。据悉,年底前福州计划拆除市区1000面违法广告牌。  今年8月中旬以来,福州紧锣密鼓地整顿市区户外违法广告牌,并计划在国庆前完成六一路、五一路、五四路等“四纵四横”干道以及二环路的整治工作。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8月份至今年年底,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将联合福州市灯管办,计划拆除市区1000面违法广告牌和店招牌匾,目前已完成拆除160面。所有未经审批、尺度夸张、钢支架外露、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建筑外观、影响城市景观等不符合设置管理规定的户外广告都将被拆除。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改正而未拆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东南快报 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