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咨询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40066861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工伤待遇
施工劳务合同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工伤待遇
施工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
加班费纠纷
工伤维权
解雇纠纷
用工制度
人事争议
工伤赔偿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交通事故鉴定时限是多久
2016年9月7日
劳动法律咨询
http://www.clsxls.cn/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交通事故栏目组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用:重、特大及涉外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也可以在栏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寻找相关知识。
推荐律师:
劳动法律咨询
律师:
王律师
[深圳]
.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lsxls.cn/art/view.asp?id=860073594150
[复制链接]
王律师律师首页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1.中国农民丰收节福州会场活动举行
2.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自助便民服务空间
3.车祸导致脑出血赔偿多少钱?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
4.两车相撞事故怎么处理?交通一死两伤怎么判刑?
5.撞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五死七重伤赔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