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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离婚后如何分割

2016年9月12日  劳动法律咨询   http://www.clsxls.cn/
  核心内容:婚后不久,刘女士用婚前所得购得一套商铺,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3年多,两人感情生变,决定离婚。商铺该如何分割?下面,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
  2008 年,刘女士与丈夫结婚前,名下有一套父母赠送的房产。婚后,夫妻两人一直居住在公婆家。2009年,刘女士与丈夫商量,将自己的房产变卖,用所得现金投资了一套商铺。“当时,我父母就建议他写个说明,他也按我父母的意思写了。”刘女士说。没想到随着生活越来越好,夫妻间却因性格不合矛盾加深,吵闹不休。前不久,两人终于决定放弃这段婚姻,可商铺如何分割让刘女士很头疼。
  省妇联法律专家表示,刘女士父母赠送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刘女士将它出售后购买商铺登记在个人名下,只是财产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性质没变,一直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因此离婚时,根据刘女士丈夫写的书面说明,他无权提出分割商铺要求。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① 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② 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③ 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5.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6.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①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7.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