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因工程款结算问题,李某在某施工工地办公室内对其进行殴打,致其鼻子、耳朵多处受伤,经伤情鉴定为轻伤。田某趁其不备发短信“110”给妻子示意其报警,后得救。近日,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田某与某别墅工地项目部有项目合作,因工程款结算问题一直有纠纷。
李某等人殴打停止后,田某用手机悄悄给妻子发了一条短信“110”。因了解田某与李某之间的劳资纠纷问题,田某妻子立即知道田某出事了,打电话报警。民警来到工地现场后,让工地上的郑某等人送田某去医院,并将伤人者李某抓获归案。
医院医生建议田某检查鼻子并住院观察,但郑某为田某拿了一些药就将他带回工地。此后,田某被李某拘禁在工地办公室内长达12天。
被限制待在工地期间,田某的通讯自由,田某打电话让人开来了汽车,并求人给工地汇了一笔款。但王某还是扣押着田某和他的车。直到
近日,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在该起事件中,李某有殴打田某的故意,并实施了殴打行为,情节恶劣,其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劳资关系引发的纠纷屡屡发生,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当事人应当尽量保持理性的态度,采取合法的行为,争取依法使事情得到完满解决。反之,如果采取违法的暴力方式,不仅不能妥善解决纠纷,还会对他人和社会产生危害,自己也会面临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
文/胡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