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呼格案问责不止于冯志伦获刑
据(北京时间)报道,冯志明曾经是“呼格冤案”的专案组组长,对于当年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被冤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6年10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受贿,巨额财产复、陷害的;
(四)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对于冯志明在呼格案中的责任,不能因为他的职务犯罪受到了处罚而到此为止;对于因为职务犯罪调查而中断的问责应该继续下去,让冯志明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