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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侦破招嫖诈骗 5名男子扮应召女骗数10万

2017年6月19日  劳动法律咨询   http://www.clsxls.cn/

一、男子扮应召小姐骗数10万

中新网报,5日,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公安局获悉,日前,桐庐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网络招嫖诈骗案件,湖北5名嫌犯在QQ附近的人中假扮“应召小姐”,并以“先交钱后见人”的方式实施诈骗。今年6月份以来,该团伙已骗得10万余元。最终,该团伙被浙江桐庐警方一网打尽。

二、诈骗罪量刑原则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男子冒充应召女竟能骗得数10万,可见上当受骗者不再少数。而卖淫嫖娼在我国是违法行为,严重者构成犯罪。被骗者若不是怀有违法的心态,也不会被骗了。因此律师提醒,远离违法行为,守法生活是规避骗局风险的最好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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