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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趁女同事醉酒与其发生关系

2017年8月21日  劳动法律咨询   http://www.clsxls.cn/

  男女同事一起外出吃饭喝酒,女子醉酒后,男子趁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女子男友提出私了未果后,将对方诉至法庭。近日,男子马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刑。

  本地人马某与外地人小艾是同事,同为湖北某房地产公司职员,均住在襄州区。去年11月的一天,马某、小艾和另一名同事一起吃午饭后,又去唱歌、喝酒。期间,另一名同事先行离开。

  唱歌后,两人坐车回到襄州区,马某提出与小艾一起吃晚饭,小艾同意了,两人来到航空路一饭馆吃饭。期间,两人喝完一瓶白酒。饭后,小艾醉意明显,马某便背着小艾,来到附近一家酒店开房,并与小艾发生了性关系。之后,马某离开。

  第二天,两人再次见面时,面对小艾的询问,马某承认与其发生关系,小艾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男友张某。张某找到马某,要求对方出20万元私了此事,但遭到拒绝。两天后,小艾到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襄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一审认为,马某趁小艾醉酒之机,与小艾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但考虑马某认罪态度好,属偶犯,可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