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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年轻女子卖淫,强迫卖淫罪如何量刑?

2017年10月7日  劳动法律咨询   http://www.clsxls.cn/

诱骗年轻女子卖淫

2006年5月,“靓之影”洗头房老板曹某1以十里店保安堡租用的专用房屋为窝点纠集、唆使其兄弟曹某2和手下携带管制刀具,先后从白银、永靖、榆中、兰州等地,诱骗、绑架、挟持10余名年轻女子至“靓之影”洗头房从事卖淫活动,并租用面包车运送嫖娼人员和被强迫卖淫的受害人。

2006年11月19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强迫卖淫罪如何量刑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该团伙成员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成立,公诉机关指控该团伙部分成员组织卖淫罪不能成立。

2008年2月1日上午10时,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曹某1无期徒刑,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曹某2无期徒刑,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