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造假身份假意资助他人实施诈骗
被告人闫某曾因诈骗、盗窃罪被判刑,2010年10月份刑满释放。2011年1月,闫某谎称自己是新加坡华侨,以资助残疾孤儿出国治病等谎言,骗取合肥“爱心女孩”张某的银行卡和密码,从中取款38900元。2011年3月,闫某又以美国妈妈联谊会工作人员的身份,同样骗取了云南丽江被害人杨某的银行卡和密码,从中取款4000元,后将该款退还。
诈骗罪如何处罚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前罪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闫某被抓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积极,可依法从轻处罚。
2011年8月9日,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