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咨询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40066861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工伤待遇
施工劳务合同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工伤待遇
施工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
加班费纠纷
工伤维权
解雇纠纷
用工制度
人事争议
工伤赔偿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负责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2023年11月3日
劳动法律咨询
http://www.clsxls.cn/
用人单位负责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包括:
1.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按月领取的残疾津贴;
2.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
3.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应当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4.职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赔偿申请流程有哪些?
深圳劳动律师提醒您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
1.单位或者职工应当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依法作出决定;
4.将决定书寄给员工和单位,员工和单位携带决定书等材料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为:《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工伤处理标准:
1.停工期间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照常发放工资;
2.员工生活护理费分三级支付。标准为协调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推荐律师:
劳动法律咨询
律师:
王律师
[深圳]
.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lsxls.cn/art/view.asp?id=10904286229274
[复制链接]
王律师律师首页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1.用人单位负责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2.劳动工伤纠纷如何起诉?
3.工伤认定超过期限如何赔偿?
4.工伤待遇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5.因工伤致残的职工什么情况下不再享受工伤待遇?
相关文章